外地人去新疆高考的政策要求: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有新疆常住户籍的情况下,且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考生普通高中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有连续三年的我区普通高中学业
3+3:除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外,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的,须具有西藏户籍3年以上(2021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含3年,具有高一至高三完整学籍)以上、西藏所属高中阶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连续满5年以上(高考当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4.5+4.5: 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23年12月31日前推连续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
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24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
3年户籍+3年学籍:原户籍为外省的考生,考生父或母或本人落户黑龙江省的,考生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籍且高中阶段教育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
单人迁入: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考生户籍、学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初三上学期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全家户籍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高考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针对24年高考生),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往届
3年户籍+3年学籍: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2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