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含)前取得 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 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
不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仅允许报考除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院校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批次院校。(一)考生具有宁夏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合法稳定住所。(二)考
海南人才落户政策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和积分落户政策